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查一打击”开展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极速直播nba体育直播吧    发布时间:2024-06-22 18:21:24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近日,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为重点整治产品,以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商场、超市、批发商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以无许可证生产、使用不合格原辅料、过程控制不严格、标签标识不规范、产品安全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组织获证生产企业组织自查。整治活动开始阶段,该局组织辖区内获证生产企业按照许可条件要求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是否超范围生产,生产的全部过程质量控制、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等相关制度运作情况,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企业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要即查即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截止目前,已经开展自查企业7家,查纠各类问题12起。

  二是开展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获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查比例20%以上的要求,该局坚持问题导向,全方面开展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国家及地方监督抽查、监督检查、专家检查及风险监测等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获证生产企业增加检查频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获证并持续保持获证生产条件,是否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健全并实施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相关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落实整改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整改、依法及时处置。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生产的产品可追原料来源、可追销售去向、可追质量责任。截止目前,已完成“双随机”抽查获证生产企业6家。

  三是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除配合做好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外,积极组织并且开展县级抽查,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要求,突出检验与消费者人身健康紧密关联的安全指标,严格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采取行政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生产销售者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的责任义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今年以来,已抽检有关产品8个批次。

  四是开展产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标准》(GB4806.1-2016)要求,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标签标识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明是否完备,标识内容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字、材质、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是否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等,有特殊使用上的要求的产品是不是注明使用方法、使用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对超出使用条件可能会产生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是不是以特殊或醒目方式说明其使用条件等。对检查中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内容不全、不规范等问题责令生产销售者整改。

  五是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该局严格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制售三无产品等严重质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